20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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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 (USCIS) 和国土安全部上周拟议了一项新法规,内容是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移民企业家获得入境证 (parole) 或在美居留和工作的临时许可。该拟议的新规计划于2016年8月31日刊登在《联邦公报》上,并自公布之日起45天内将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预计该项法规最终将于2017年1月奥巴马总统卸任不久后生效。

这项拟议新规对于企业家的具体要求包括,企业家在创业企业中占有15%以上的股权,并且在企业的运营中起到积极和核心的作用。该创业企业在申请前3年内成立,并可证明具有能够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有“巨大潜力”。每个创业企业至多三名企业家有资格申请。

证明创业企业具有能够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申请者需证明从合法成立并具有良好投资记录的美国投资者,如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人,或创投加速器,获得至少34.5万美元投资;或者从政府机构获得至少10万美元的政府资助。

成功的申请者将会获得两年的入境证,两年后,如能提供“显著公共利益”的证据,如投资增长、收入增长或就业增长,则有可能再获得一个三年的入境证。

这并不是一个需要国会通过的新的签证类别。该拟议的新规将为创业公司的创始人提供符合需求的全新选择。据USCIS预计,每年将有大约3000名企业家符合申请入境证的条件。

国土安全部公布拟议新规的当天,白宫在Medium.com网站上发布博文并引用该新规称其为2014年发布的总统对移民问题的改革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国土安全部同样计划发布企业家如何申请绿卡的指南。

该新规的发布,国土安全部称其“相信该提议将鼓励外国企业家在美国建立具有高增长潜力的创业公司,促进研发并为美国工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及为美国经济带来更多商机,创新和活力。”

博钦律师事务所将关注与该新规相关的评论和举措,并持续提供情况更新。

© 2016 Perkins Coie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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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ory (Greg) K. Mc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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